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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环保局首创执法约谈制
发布时间:2010-12-31 16:32:08

  

  图片说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美丽的松花江冬景



    (朱青)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佳木斯市环保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创新环保执法机制,首创执法约谈制、局长接访制。自2008年7月实行以来,不断强化环保执法的公开透明度,获得群众好评。

    实行环保约谈制度就是对存在较严重环境违法问题项目建设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在拟采取责令停止建设、停产治理、关闭等强制措施前,先以书面形式将约谈时间、地点、事项通知企业,以约请其主要负责人到环保行政机关面谈的方式,要求其解释说明相关问题,建立“君子协定”。约谈按照规定程序由局长或主管局长亲自进行面谈,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并做出约谈记录,约谈结束后还要求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确认,在三日内形成约谈纪要,发送给各相关职能科室,按约谈纪要进行检查督办。

    约谈制有效地节约了行政成本,减少了人力和车辆使用等行政成本,又提高了环境监管效率;同时,约谈也是一种人性化的管理手段,环保执法部门与污染企业面对面摆事实、讲道理,对企业来说既是一种警示,更是一种易于接受的环境教育方式。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环保局局长王凯说,创新环保机制体制,是解决当前环境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完成新任务、新要求,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环保局破解难题,从构筑“大环保”新格局入手,用法律的手段推进污染减排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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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环境频道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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