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无锡、贵阳等地专门设置的环保法庭也对诉讼的原告资格做了扩大化规定,涵盖了环保部门、检察机关与环保社团组织。
但上述环保法庭屡屡遭遇“无米下锅”的窘境。云南省就出现了一些地方环保法庭忙着去管刑事案件的情形,“正儿八经的环保案件倒没有几件”,云南澄江法院一位环保法庭庭长曾感叹。
而更为吊诡的是,在2009年一次环境法庭和环境公益诉讼研讨会上,来自云南省高院与昆明市中院的法官们都认可由重庆绿联会向昆明市中院环保法庭提起对阳宗海国电的环境公益诉讼,2010年,重庆绿联会起诉了云南阳宗海国电案。而时值今日,该案依然未能在昆明市中院立案。
“后来我问了云南省高院的法官,他们讲,主要还是来自当地政府(的压力),因为阳宗海国电是云南省的一个主力电厂,如果这个主力电厂吃官司,将会涉及到云南省的经济发展。”环保人士、重庆绿联会会长吴登明告诉本刊记者。
最终解昆明市中院环保法庭燃眉之急的是养猪企业污染水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