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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规范市场秩序确保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1-09-06 14:08:13
   

(记者曹俊苗通讯员沙立斌)今年上半年,和平区食安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辖区特点,加强宣传,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务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考核评估。

和平区食安办不仅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宣传、考核、执行、监管方案,还起草了《和平区食品安全舆情处置指导意见(试行)》、《和平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并与区政府签订了《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与监管企业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形成了内有责任书、外有承诺书食品安全保证机制。 

区食安办注重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行监管工作中,一方面组织各街道进行调查摸底,初步掌握辖区内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数量、结构特点,一方面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负责人到外省市进行调研,学习先进经验,通过座谈讨论,初步形成了本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意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在召开宣传普及工作会议的基础上,印发《关于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的宣传手册》,并圆满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增强了广大居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日常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网格化管理机制,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管,并多次组织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联合检查行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先后组织开展了对注胶海虾监督检查、猪肉及其制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地沟油十日清查、夏季食品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并针对市食安办关于立即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迅速成立了地沟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和平区清查地沟油专项工作实施意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现一起食品安全事件。

今年以来,区食安办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涉及人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加大了食品安全的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区质监局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0余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立案2起,行政处罚2起;工商和平分局出动执法人员1408人次,检查食品经营者5286户次,查处了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过期食品、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等违法案件3件,罚没款0.8万元,有力净化了食品市场秩序,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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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日报 编辑:中国环境频道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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