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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5-04-29 11:17:07
    本报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刘毅)《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后,气象预报的制作和发布必须由专业部门提供,即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

    据中国气象局副局长于新文介绍,新媒体的出现使气象预报的传播渠道和传播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方便了人们的生产生活,但随之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如预报来源不统一、缺乏权威性、预报准确率不高等,究其原因在于各类媒体和单位在传播气象预报过程中,很多内容不是从专门气象预报发布渠道(各级气象台)获得。

    《 人民日报 》( 2015年04月29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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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webmaster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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