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陕西省的农村环保工作特别值得骄傲。
在去年11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名单中,陕西省以25个县入围,独占鳌头;在“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名单中,陕西省又分别以16个乡镇和8个村的绝对优势,在西部拔得头筹。
这是国家对陕西省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肯定,也是对陕西省农村环保工作的充分肯定。
背景:农村环境问题到了非抓不可的时候
农村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粮食、蔬菜等产品的第一车间,农村环境,涉及农村的千家万户和整个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现实中,从垃圾到污水,从农药到化肥……农村环境污染既分散又隐蔽。
“农村污染排放已经占到了全国的‘半壁江山’。”这是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的表述。
陕西亦不例外。特别是近年来全省环保系统受理的信访投诉案件中,一半以上发生在农村,因环境污染引发的农民群体性上访事件近年来大幅度增加。
一方面,居民生活污染日益突出。陕西省农村地区年垃圾产生量约为1406.9万吨,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86亿吨。而大多数村镇没有无害化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被随意抛弃在沟渠、河岸或路旁,不少乡村垃圾大有“围村”之势。
另一方面,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日趋凸现。据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全省农业污染源排放的COD、氨氮,分别占总量的35%、24%;COD主要来源于畜禽养殖业,占农业污染源COD排放量的98.9%。加上大多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缺乏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有机废水直接排放,导致大量营养物质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造成污染。
同时,土壤污染日益严重。目前陕西省化肥使用量达520万吨,平均施用量高达
陕西省70%人口生活在农村地区,解决农村环境问题是保民生惠百姓的重点之一,忽视了这项工作,就会制约整个环保事业发展的进程,影响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